據稱,國家電網5000萬元投資了21世紀報系旗下的21世紀網,斥資1.6億元投向第一財經集團,并獲得一個董事席位。此外,南方周末、財經雜志等媒體,國家電網都洽談過投資事宜。
僅上述兩筆投資,就超過2億元。對于傳統媒體來講,2億是一個巨大的數字。但是對于年利潤600多億的國家電網來說,2億元是毛毛雨。
國家電網這種“投資媒體”的行為,不可避免地會被認為是在鉗制新聞自由。這頂帽子,恐怕國家電網是戴定了。
但是,我倒不這么看,不認為這是一種惡劣,甚至覺得國家電網的這種行為,屬于文明行為。因為,這種投資行為,本質上是一種商業手段,也是合法手段。“控制”媒體,固然討厭,但是媒體從來沒有不被控制過,世界各國,媒體不是被資本控制,就是被政治權力控制。
與被政治權力控制相比,媒體被資本控制,是被商業權力控制,算得上是“文明行為”。一家企業對另一家公司投入了資金,成為股東,就擁有了權力,這是一種合法的,也是普遍被接受的商業規則。
接下來的問題是,媒體是不是企業,是不是公司。
這本來不是問題,但在中國,肯定會有分歧。我們的媒體一向被定義為官方的宣傳機構,由國家供養,它“是人民的”。這樣一個定位本來也無可厚非,人民納稅供養媒體,媒體“為人民說話”。其實本質上,它是“被人民收買”。
但問題是,媒體在運作過程中,難以按照這種理想模式運作。有這樣兩種情況:
1,有些媒體由人民納稅所供養,但歷史的看,這樣的媒體未必替媒體說話。首先,納稅人不擁有媒體的股權,其次,媒體的判斷有偏差,再次,具體管理媒體的官員,可能無法判斷自己管理真的有利于人民。這就導致,我們翻閱舊報紙的時候,發現許多根本沒有站在人民立場說話的文章。
2,有些媒體根本就得不到財政供養,需要自己到市場上找錢養活自己。這不僅體現在大量的“市場化媒體”,包括CCTV這樣的媒體,都需要到市場上掙大量的廣告費,以維持運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