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4月公布的規則,將大庫存(30萬噸以上庫存)每日最低出庫量在原有基礎上擴大兩倍,使出庫速度有所加快,因此按照實際改善是非常有限的。
首先,該規則規定所有金屬“所有”的出庫數量,而不是“每種”金屬的出庫數量。這意味著若一個地方儲存有多種金屬,其中一種金屬有大量倉單等待出庫,那么其他金屬的出庫速度同時將受到影響,LME的出庫量問題仍未解決。
其次,對于鋁來說,庫存主要集中于五家,但僅四家達到30萬噸以上,目前的庫存來計算,前四個倉庫的排隊仍維持在100天以上,部分倉庫甚至在300天,注銷倉單重新排隊問題及逼高現貨溢價問題仍難以解決。
而7月1日LME再次公告新規則:提貨周期超過100天的倉庫出貨量至少比進貨量高出1500噸/日,對于“注銷倉單”重新排隊的行為,考慮引入新的出庫率從而縮短當前的隊伍長度。這些倉庫包括嘉能可Pacorini、高盛Metro以及托克的Nems倉庫。此新提議目的在于全面調整其金屬庫存規則,以縮短交付等候時間。該提議將在10月的LME董事會上決議是否被采納,一旦通過,將于2014年4月1日正式生效。
我們認為,新政策若如期實施,鋁出庫等待問題能一定程度上得以解決,從而使得下游消費企業議價能力上漲,現貨溢價望走低,從而改變現貨高升水的現狀,但問題的解決可能帶動現貨提貨者增加,現貨合約短期有望走高,LME近月合約價格會出現上漲。同時也可能直接導致倉庫新增倉單不足,同時合約空頭難以用現貨交割平倉,合約被激烈抬升帶動按月價格走高。
但長遠來看,2014年4月1日新規執行后,隨著LME倉庫的不斷流出,貿易升水(溢價)將會回復至正常水平,現貨市場流通量將大大增加,LME合約價格隨之下降。另一方面,LME提高每日出庫率下限及倉儲成本、轉向內部清算等措施,或將削弱擁有倉儲業務的投資者的倉儲租金收入、增加投資者的交易成本,從而改變現有的期限結構,遠月升水隨著持倉成本的增加而會有所增加。
基本面上來看,目前規則限制大量鋁庫存流入現貨市場,導致現有供應一直維持偏緊狀況,但新規則執行后國際鋁現貨由緊張走向寬裕,甚至過剩。因此,長期來看,可能會對有色金屬形成利空。